近日,蘭坪縣印發《關于嚴肅當前脫貧攻堅工作紀律的通知》,進一步強化扶貧領域紀律作風建設,推動脫貧攻堅各項工作取得實效。
《通知》明確,縣級領導要指導、協調、督促所掛聯鄉(鎮)、貧困村的脫貧攻堅工作。各鄉(鎮)要切實履行好主體責任,做好統籌、督促、協調工作,并安排鄉(鎮)掛村領導及干部職工協助開展工作。各部門(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掛帥,親自到駐點村調研指導工作,認真研究當前重點工作,落實幫扶責任主體;組織本單位干部職工進村到戶開展工作,切實解決掛包村脫貧攻堅急需解決的困難和問題。
《通知》強調,各鄉(鎮)、各部門(單位)要進一步深化對脫貧攻堅工作的認識,自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省、州、縣委的決策部署上來,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決不允許在貫徹執行中搞變通、做選擇、打折扣。各部門(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因特殊原因不能到村開展當前脫貧攻堅四項重點工作的,應安排其他班子成員帶隊進村開展工作。駐村扶貧工作隊要確保全員在崗,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不安排輪休。
《通知》要求,各級各部門黨委(黨組)要認真履行主體責任,堅持把紀律規矩挺在前面,加強干部教育監管,強化紀律監督檢查,為脫貧攻堅提供強有力的紀律保障。縣紀委、縣委組織部將強化跟蹤問效,嚴肅追責問責,對責任落實不力,不能如期完成目標任務的部門(單位),嚴格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相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并責令限期完成,對雖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但存在簡化規定程序、該公告公示未公告公示、各項工作質量沒有達到精準要求等明顯過失過錯行為的,將按相關規定要求,嚴肅追究相關部門和責任人責任;對群眾反映問題突出、頂風違紀的部門(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和周彪)